采购科室 | 办公室 |
项目名称 | 2024年佛山市水利局舆情监测和引导服务项目 |
供应商资格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项目最高限价 | 120,000元 |
项目概况和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
评分标准(附评分表) | 佛山市水利局自行采购项目评分表(服务类),详见附件。 |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 2024年3月20日9时 至2024年3月20日17时止 |
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 |
提交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113号市水利局五楼办公室(二) |
公告时间 | 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9日 |
采购科室及联系人 | 办公室,张女士 0757-83031397 |
注:采购投诉、监督电话:0757-83335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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