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总决定,全省于3月24日起进入2022年汛期,全市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各项三防责任,严格执行各项三防制度,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密切监视水雨风情变化,及时处置突发情况,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