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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水利局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
发布日期:2024-03-29 17:10:13  来源:佛山市水利局 [字号:

  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广东省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佛山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制定如下计划。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筑牢理论根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和能力。(机关党委)

  2.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机关党委)

   二、利用关键节点重要时段开展专题法治宣传

  3.抓好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在“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节日契机,组织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爱水惜水、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办公室)

   4.深入开展宪法主题宣传。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以宪法为核心,组织开展系列普法活动。(规划法规科)

  5.做好新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将行政复议法作为局党组会前学法重要内容。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新行政复议法培训。(规划法规科)

  三、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普法宣传

  6.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在对外办公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等设施设置1处以上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标语,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发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信息,为佛山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市贡献水利力量。(规划法规科、办公室)

  7.围绕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加大对执法对象、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以案释法、精准普法力度。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时,开展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活动,帮助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正确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执法决定。在实施行政许可时,向被许可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水政监察支队、水资源管理科、供排水管理科、河湖管理科、建设管理科、水资源管理科、安全与质量监督科、水旱灾害防御科)

  四、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8.加强水利队伍干部学法用法。科学编制本地区本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全年举办不少于2场法治讲座或法律知识培训,开展一次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规划法规科)

  9.加强水利系统执法人员培训。结合省、市各类重点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专业技能、执法普法、能力素养等培训,组织基层水利人员技能培训、业务大比武,提升全系统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内部执法研讨,整理典型案例示范培训交流,推动多范围执法能力提升。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人事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10.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与市检察院、市普法办合作举办《人·水·法》微展览普法进校园活动,面向青少年开展水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防溺水知识宣传。(规划法规科)

  五、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1.加强市水利普法阵地建设。以市水利普法阵地为依托,打造一个模拟法庭室,制作一批水利法治文创品,举办一系列阵地体验活动,积极筹备国家级水利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厚植水利法治文化根基。(规划法规科、沙口水利枢纽站)

  12.加强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与存院围社区等单位联合举办2024“穿越时空的盛会”——寻找“存院围”国风主题社区微徒步活动,丰富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形式。(沙口水利枢纽站、规划法规科)

  13.加强新媒体新技术普法运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普法运用,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精准性和有效性,推进“智慧普法、科学普法、精准普法”。(规划法规科、办公室)

  六、优化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

  1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本区域本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深化“一部门一项目”普法依法治理品牌培育,进一步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高质量落实。(规划法规科)

  15.持续壮大社会公益普法力量。鼓励和倡导河湖志愿者自觉参与水利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水利普法活动,壮大水利普法声势。(河长办、规划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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