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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佛山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22 09:43:27  来源:佛山市水利局 [字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对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佛山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任务为对广东省广州、珠海、佛山、中山、江门、肇庆6市大江大河(含珠江三角洲)上堤防及涵闸等建筑物进行达标加固,完善珠江三角洲防洪工程体系,普遍提高大湾区主要堤围的防洪(潮)能力,重点提升珠江三角洲主要行洪通道两岸的防洪(潮)能力,实现《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保障规划》中大湾区中心城市、重要节点城市的近期防洪(潮)能力要求,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是列入《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重点防洪工程。佛山市纳入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堤围总长度157.11km,涉及南顺第二联围、南顺联安围、三山围、群力围、番顺联围(顺德段)、石龙围(顺德段)和中顺大围(顺德段)共7段堤围,重建闸站7座。

  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堤顶宽度1级堤防不宜小于8m,考虑运行管理及抗洪抢险的要求,佛山市巩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1级堤防堤顶宽度按8m加固,如堤后已有市政道路的堤段,原则上保留原堤顶宽度约6m。堤顶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迎水坡面与背水坡面均进行加固防护。工程建设标准为佛山市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防潮标准为200年一遇。

  堤围建设征占地涉及的县(区)有禅城区、顺德区和南海区;涉及的镇和街道有南庄镇、桂城街道、北滘镇、乐从镇、勒流街道、大良街道、陈村镇、均安镇。

  (一)禅城区。禅城区纳入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堤围包括南顺第二联围1段堤围。堤围建设征占地涉及的镇和街道有南庄镇。

  (二)顺德区。顺德区纳入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堤围包括南顺第二联围、南顺联安围、群力围、番顺联围(顺德段)、石龙围(顺德段)和中顺大围(顺德段)共6段堤围。堤围建设征占地涉及的镇和街道有北滘镇、乐从镇、勒流街道、大良街道、陈村镇、均安镇。

  (三)南海区。南海区纳入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堤围包括南顺联安围和三山围共2段堤围。堤围建设征占地涉及的镇和街道有桂城街道。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内容

  在开展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辐射范围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5)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项目法人、协助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非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五、公示期

  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20-38036831

  邮    箱:gdskykcsjy@163.com

  (二)协助单位

  协助单位:佛山市水利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113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320129

  邮    箱:fsxxgk@foshan.gov.cn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

  编制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高普路1023号5122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38250569

  邮    箱:5284691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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