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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水务局关于2018年全市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3-28 10:42:00  来源:佛山水务 [字号:

    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有关规定和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大型水库

    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粤水建管函〔2018〕106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水建管〔2018〕9号)的要求,各地建立并落实了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逐库落实了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现将全市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管,督促水库主管部门(业主)和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2018年佛山市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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