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佛山市水务局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水务局高明富湾水政执法点码头维护工程 |
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港口码头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完成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备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个日历天内。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4.6万元。 7、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答疑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8、其他技术、服务要求详见《佛山市水务局高明富湾水政执法点码头维护工程自行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
评分标准(附评分表) |
详见附件4:《佛山市水务局自行采购评分表(工程类)》 |
投标时间 |
2015年10月13日9时至10月13日17时止 |
提交要求 |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 2、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密封包装后盖章。 3、投标文件须以当面方式递交。 |
提交地点 |
佛山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禅城区金鱼街113号) |
公告时间 |
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 10 月 12 日 |
采购联系人 |
潘小姐(电话:83380716) |
注:采购投诉、监督电话:83333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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