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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水务局(部门)2013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4-09-28 10:37:00  来源:市水务局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佛山市水务局(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3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3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表

  二、2013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表

第一部分 佛山市水务局(部门)概况

  一、佛山市水务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订我市水行政工作的规定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全市水务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区域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务的论证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计划用水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四)负责供水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监督全市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监督管理及特许经营管理制度;负责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排水许可管理和监督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监督排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

  (六)主管河道、湖泊、水库、堤防(包括河涌、人工水道、人工湖),并组织指导整治;负责江河、湖泊、水库及排水(污)管网水量、水质的监测;审定水域的纳污能力,负责水功能区划分,组织编制水环境治理及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及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调解水事纠纷。

  (八)负责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组织实施国家水务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指导水务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的重要水务工程;指导水务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十)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一)负责编制水务建设年度建设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水务建设资金的使用。

  (十二)负责水务科技、对外合作交流和水务信息化工作。

  (十三)主管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轻舟机动大队和潜水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水务局(部门)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其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

 

第二部分 2013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市水务局(部门)2013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1,559.64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本年收入5,470.27万元,本年支出5,937.3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21万元,结余分配0.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92.19万元。

  二、2013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水务局(部门)2013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1,559.64万元,本年收入5,470.2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和结转65.15万元,本年收入5,277.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1,281.11万元,本年收入188.4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96.91%。

  三、201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水务局(部门)2013年度本年支出5,937.36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24万元,占5.80%;医疗卫生支出59.19万元,占1.00%;节能环保支出42.58万元,占0.71%;农林水事务支出5,107.20万元,占86.02%;住房保障支出207.40万元,占3.49%;其他支出176.74万元,占2.98%。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支出决算规模情况。水务局(部门)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31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2,566.33万元,项目支出安排2,743.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3.06万元。

  2.支出决算结构及具体安排情况。2013年部门决算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24万元,占6.33%;医疗卫生支出59.19万元,占1.11%;节能环保支出42.58万元,占0.80%;农林水支出4,492.13万元,占84.60%;住房保障支出207.40万元,占3.91%;其他支出172.64万元,占3.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万元,占1.28%;农林水事务支出615.06万元,占98.72%。

  (二)2013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3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7.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1.77万元,占10.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0.88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8万元),占37.95%;公务接待费支出55.06万元,占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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