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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水利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09-01-12 14:14:00  来源:水利局 [字号:

2009年1月6日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发扬“忠诚、为民、科学、务实”的精神,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意识,针对水利工作薄弱环节夯实水利基础,水利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推动,防灾减灾能力大大提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得到贯彻落实,全市水利工作在全面、和谐、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一大步。

  一、2008年任务完成情况

  (一)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水利建设各项任务。

  按照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安排,全市水利系统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加快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内河涌综合整治工程、城乡排涝设施等工程的建设进度,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优化水利设施布局,展示佛山优美水环境和水乡文化特色,水利建设取得了较快进展,为全面构建我市水利防灾减灾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2008年度全市开工工程147宗,至12月底完成工程141宗,全市水利建设投入8.39亿元,完成工程量土方655万立方米,石方41万立方米,浆砌石7.52万立方米,混凝土方13.54万立方米。江堤维修加固149.76公里,险段整治22.1公里,堤路结合38.86公里,堤围灌浆68.8公里,填塘固基23.69公里,河涌清淤218.22公里,渠道维修加固379.1公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2宗,中型水库应急除险1宗;水闸维修加固10宗;新建涵闸19宗,维修34宗,穿堤涵窦4宗;机电排灌站维修25297千瓦,排灌站调整巩固改造11702千瓦。

  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和内河涌综合整治工程,是我市目前水利建设的两大系统工程。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自2004年启动以来,经过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抓好领导责任、前期工作、资金投入和监督管理四大环节,积极组织建设高潮,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并连续四年获得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先进单位一等奖称号。我市列入计划的18项防灾减灾工程,至2008年12月,已累计完成投资29.95亿元,完成建设任务92.4%,目前除两涌达标加固工程中的三水芦苞涌堤防加固工程尚未完成,樵桑联围达标加固工程正在重新办理报省发改委立项外,其余项目已进入竣工销号阶段。

  全市性的内河涌综合整治工程于2005年下半年启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下,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得到全面推进。东平新城荷村涌、新城涌,禅城区的新市涌,南海区狮山解放涌,顺德区勒流扶安河、大良河以及三水区的西南涌等已建成项目,成为当前河涌综合整治的亮点。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主干河涌整治约427.6公里,完成投资约9.92亿元。

  (二)做好三防减灾工作,抗洪防风取得全面胜利。

  2008年三防工作切实抓好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三防工作责任制,狠抓防汛工作的思想、组织、队伍、物资和措施等“五落实”工作,并对堤围、水库、涵闸和排涝设施及有关的险工险段进行了加固和整治,充分做好防大洪、抗大灾、抢大险的各项准备,做到行动早、检查细致、措施落实,先后启动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防汛Ⅲ级应急响应、防暴雨Ⅲ应急响应、防暴雨Ⅱ级应急响应、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各1次,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2次,安全转移群众6500人次。成功抗击“08.6”超50年一遇大洪水和“风神”台风特大暴雨、热带风暴“北冕”、 台风“鹦鹉”、 强台风“黑格比”等灾害,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没有人员伤亡,保持了社会稳定,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明显效益。

  其中,“08.6”大洪水是超50年一遇量级的大洪水,流量大、涨势急、来势猛、退水慢,总的特点是:上游的干流、支流同时发洪;中游,西江、北江两江洪峰相遇;下游,天文大潮顶托;后期,流域区内降雨不断。面对严峻的防汛抗洪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洪工作,元和书记、云贤市长多次指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防洪、抢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千方百计确保安全,重点是确保堤围安全,确保水库安全,确保防洪排涝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冼瑞伦直接指挥抗洪抢险工作,四次紧急召开全市防汛工作会议,坐镇三防指挥部指挥,并深入抗洪抢险救灾第一线指挥抗洪抢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驻禅部队,各部门和单位迅速从思想、组织、队伍、物资和措施五个方面,落实抗洪、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各区、各堤段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靠前指挥,在抗洪抢险工作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驻禅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抗洪抢险队伍在抗洪抢险中充分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各级防汛专家充分发挥了防汛助手的作用。抗洪期间,市三防指挥部先后启动防汛Ⅳ级和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全市派出27个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和指导抗洪工作;全市1248公里的堤防实现全线值守,累计上堤人数达13.36万人次;紧急处置地质灾害6宗;全市水利工程出现险情8宗,包括禅城区罗南泵站的险情,由于指挥有力、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响应迅速、人员物资保障有力,及时地化解和控制险情,确保了全市堤围安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730万元,损失降低大最低程度,保持了社会稳定,取得抗击“08.6”大洪水全面胜利。

  此外,我市还抗御了 “北冕”、“风神”、“鹦鹉”、“黑格比”等多个台风灾害。其中受“风神”台风环流影响,从6月25日白天到26日早上我市各区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这场大暴雨强度大、时间集中,范围相对集中。降雨最大的顺德区出现特大暴雨,强降水中心位于大良附近,雨量超过300毫米。超历史纪录的强降雨使全市五区普遍出现路面水浸,局部出现交通堵塞,顺德区局部低洼区域出现严重内涝。在抗击这场特大暴雨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靠前指挥,果断决策,组织有序,指挥得力;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积极履行职责,按防暴雨预案和三防台账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及时转移危险低洼易涝、危房、山体灾害易发点的群众,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的准备;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水利部门全力开泵排涝,并增加流动泵到低洼地区进行紧急排涝。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把罕见的强降雨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这场特大暴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28亿元(其中顺德区1.65亿元),受灾镇(村)14个,受灾人口1000人,暴雨造成地质灾害(山体滑坡或崩塌)18宗,无造成人员伤亡。

  (三)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

  水利基础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进一步明确我市河道管理权限,制定《佛山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开工业务管理表》、《佛山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利专项验收鉴定书》;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工业务管理以及水利专项验收工作。二是加强历史险段和冲刷河段的监测,建立年度监测制度。市水利局对省管河道重要堤围险段实行监测,各区水利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安排适当资金,在每年的汛后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的险工险段进行定期的监测。三是加强水利工程管理考评工作。今年,针对我市各类水利工程现有实际,市水利局组织了全市范围水利工程管理示范单位、先进单位的考评工作,经各区推荐,共评选出顺德区凫洲河船闸等6个水利工程管理示范单位和禅城区石角泵站等14个水利工程管理先进单位,充分调动了基层水利单位的积极性,促进了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继续稳步发展。

  (四)突出重点,全面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我市列入省人大继续解决小型水库安全隐患问题议案年度计划的小型水库有39宗,另有28宗小型水库列入自行加固项目(省级不予补助部分,其中实际需要加固的项目12宗)。在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级人大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水利部门积极做好技术指导,措施落实,责任明确,监督到位,使议案得以顺利实施。39宗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和12宗实际需要加固的自行加固项目已经全部完工,各区已经完成验收。小型水库议案实施取得了较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通过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一批险情突出、隐患严重的小型水库得到了安全加固,消除了安全隐患,提高了水库的防洪能力,工程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恢复了正常的蓄水能力,提高了蓄水量,保证了下游农田、耕地的灌溉用水和下游乡镇企业的工业用水,对于保证农业丰收,增强农村经济实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水库移民扶持工作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顺利开展。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立足做好服务,积极为来访的群众解决扶持问题,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2006年7月扶持工作开始至今,全市共计接待群众来访143人次,帮助群众解决扶持问题168人,按省移民办要求暂时登记待办75人,因不符合扶持条件而劝返32人。截至目前没有因水库移民扶持问题引发的上访事件。

  (五)依法治水,严格执法,维护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明确执法责任,保障防洪、供水和航运安全,2008年省水利厅和我局签订了《广东省河道采砂执法责任书》,我局和各区水利局也签订了《佛山市河道采砂执法责任书》。2008年我市开展了两次为期6个月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市河砂整治工作联合执法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各区河道采砂联合执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打击违法采砂工作取得实质成效,为建立打击违法采砂的长效机制打下良好基础。目前我市南海、顺德、高明、三水等区除加大对西、北江重点水域的值班监控外,全市每晚在西、北江值班执勤的执法船及执法快艇达10艘。水上执法巡查由原来每晚巡航一次调整为每晚巡航三次,我市境内西、北江省管河道违法偷采河砂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偷采河砂投诉明显减少。根据省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意见,要求对全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场进行全面规划设置,我市已完成了对砂石场设置情况的调查工作,新规划制定的《佛山市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堆放场管理规定》已进入征求意见和审核阶段。为维护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市政府于2008年12月23日印发《关于在河道禁采区实施采砂船集中停泊管理的通告》(佛府[2008]161号)的规范性文件,为加强采砂船的集中管理提供了有力法制支持。2008年我市通过实施河道禁采、加强巡查、严格执法、开展联合执法等一系列措施,实现全市水事管理秩序稳定良好的局面,全市各级水政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40宗,调处回复水事信访141宗,拆除违章建筑29间,共1600多平方米,查处无证和违章采砂船18艘,罚款84万元。西、北江省市河道采砂联合执法点共检查过境我市的运砂船13000多艘,查处非法运砂船150多艘,水事违法案件及违法采砂势头得到遏制。

  (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完善服务机制。

     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工作要求并根据我局《机关作风建设方案》安排,我局于2008年4月上旬开始进行机关作风建设“查摆问题、搞好测评”阶段的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了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整改提高、巩固深化”阶段工作。我局紧紧围绕“发展科学、环境优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总体目标和“廉政、效能、服务”的活动主题,从佛山水利工作实际出发,通过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干部勤政廉政服务意识,切实解决了机关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完善了政府管理体制和服务体制。一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根据市府办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佛山市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佛山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目录2008年版》等工作文件,并对相关类目的文件信息进行了整理,有关工作文件与公开信息已完成上网工作,基本实现网上查询功能;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投诉机构也已基本落实有关职能。加强政务信息的报送和发布,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报送有关政务信息,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二是强化落实依法行政。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以及有关依法行政的文件要求,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方案,按照“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决策机制、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等操作细节进行了相关规定,并落实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机构。三是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各项管理程序得到较好落实。纪检、监察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提前介入,全程跟进,落实廉政责任;工程施工中管理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对工程设计变更环节的控制有效加强;质量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也配套制定了新的制度规范管理。一年来,全市水利工程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实现了资金管理规范安全。

  2008年水利工作总体上达到了预定的目标,但是仍有一些存在问题尚待解决,主要体现在:一是城乡水利防灾减灾虽然已进入扫尾阶段,但芦苞涌综合整治工程由于部分资金未到位,建设进度较缓慢;二是樵桑联围达标加固工程仍未取得省主管部门的立项审批,部分项目暂时只能作为应急工程审批开工,全面推进达标加固建设仍有一定难度;三是已完工的防灾减灾工程验收销号进度仍然较慢,虽然市水利局已于近期就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利工程验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各区正在陆续开展此项工作,但还须进一步抓紧;四是2008年至2010年计划全市整治河涌约817.58公里,投资约35.9亿元。平均每年的资金投入将近12亿元,远远超过前两年,确保资金投入有一定难度。此外,建设主体变更影响责任落实、前期工作质量待提高等问题也需要引起注意。

  二、2009年工作意见

  2009年水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揽水利工作的全局,以建设防洪排涝减灾体系、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和水环境与生态保护保障体系三大体系为目标,落实措施做好三防工作,确保中小型水库、万亩以上堤围的安全,全面完成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夯实防灾减灾工作基础,加快推进实施内河涌的综合整治工程,提升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实现人水和谐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安全屏障。重点抓好以下九项工作:

  (一)扎实做好三防各项工作,构建防灾减灾应急体系,确保防汛安全。2009年三防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全市中小型水库、万亩以上堤围在设防标准内或略超标准的洪水中不垮坝、不垮堤,确保安全;进一步加强山洪灾害、特大暴雨的防御工作,确保不出现群死群伤事件,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为顺利实现三防工作目标,确保安全度汛,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种防汛责任制,抓好各项防汛预案和台帐的落实;二要早安排,早部署,抓好防汛物料的储备,充实防汛抢险队伍;三要抓好今冬明春度汛水利工程的建设,确保明年汛期具备防洪能力;四要做好防大洪,抗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五要进一步加强三防、水利信息化网络系统的建设,加强三防、水利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能力,为三防指挥提供快捷、准确的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落实措施,确保完成2009年度水利建设任务。根据各区上报的2009年度水利建设计划,全市水利计划总投资14.2亿元,其中禅城区3.96亿元,南海区2.98亿元,顺德区3.01亿元,三水区3.62亿元,高明区0.64亿元。利用冬春水利施工的黄金季节,迅速掀起冬春水利建设热潮,确保2009年年度水利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要求各级政府和各级水利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起来,掀起一个规模大、质量高、效益好的冬春水利建设高潮。明年汛期前,全面完成今年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完成高明西坑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

  (三)全面完成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樵桑联围项目要按照省水利厅“一项一议一策”的办法,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加紧完成审批立项工作,尽快实现工程建设的全面实施。三水芦苞涌项目要在市政府批转市水利局《关于三水区两涌整治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基础上,加强督办,加快建设进度。各级水利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逐项跟踪落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确保按期完成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

  (四)稳步推进内河涌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内河涌综合整治工程是我市解决城市内涝的关键。在全面完成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确保防洪安全的基础上,今后若干年内,我市水利建设的主攻方向是解决内涝。要按照《佛山市主干内河涌综合整治规划》、《佛山市排涝规划》稳步推进内河涌整治和电排站建设。全市规划整治主干内河涌总计1072.8公里,投资匡算为141.98亿元。要按照规划加大河涌综合整治力度,加快电排站和排水主干渠的建设,保证排水畅通,增大河道蓄水容量,提高主干内河涌引排过流能力,增强全市城乡防洪排涝水平。

  (五)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一是要加强前期工作,合理安排前期工作的时间进度,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工程审批要严格把关,绝不能让有质量问题的设计方案通过审批;要充分考虑在工程项目立项过程中出现的征地预审、环境评价等硬件因素影响,要加强部门协调和政策宣传,妥善解决建设中出现的拆迁受阻问题。二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对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现象要坚决杜绝、严肃查处,要规范水利工程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资质管理和资格审查。对质量问题不能有丝毫麻痹松懈。

  (六)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一是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乱采滥采偷采河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规范堤围上的砂场、码头的布置,实行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强河道堤防的安全管理,继续抓好“依法治河”工作,强化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加强穿堤建筑物的管理,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三是加强行洪区居民管理,按照行洪区居民搬迁计划,逐步把行洪区居民外迁;四是加强中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理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 逐步把小型水库管理权收归镇、街道管理,确保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五是加强对主要河道、重要堤防的安全鉴定和监测,特别是要加强险段的监测,组织年度监测、汛后监测等,对资料进行及时的分析,对全市河段河道演变进行专题研究,以采取相应对策;六是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工程管理单位创建活动,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我市水利工程规范管理水平。 

  (七)落实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水利筹资政策。一是争取加大地方财政投入;二是严格按规定收足各项水利规费,包括堤围防护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等;三是适度向银行贷款。以水利规费、水利基金权益向银行贷款解决建设资金;四是大力吸引民间资本对水利建设的投入,积极推进BT(建设-移交)方式建设水利工程。在抓好落实水利资金的同时,要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落实地方各级配套资金,严禁挪用水利资金,使之发挥应有的效益。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树立大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二是继续加大依法治水力度,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水行政执法,强化行政行为监督,确保水行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三是认真抓好党风党纪教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廉政勤政之风,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财务纪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等监督职能部门的作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预防职务犯罪;四是积极开展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行业技能教育等在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形成水利系统蓬勃向上、治水为民的良好风气。

  (九)加强水利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水利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选准配强水利部门领导班子。各级水利部门领导班子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增强应急指挥作战能力。加强水利系统队伍管理,大力加强引进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水利队伍现有人员的培训。通过引进和培训,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水利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员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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