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
第20200096号的答复意见
(摘要公开)
淦松、杨传勇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提案《关于积极发挥“民间河长制”作用,构建环境保护社会共治格局的建议》(第202000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提到,我市“民间河长制”仍存在民间河长独立性不够、总结评估不足、科技利用手段不足、全民参与社会共治力度不够、缺乏公益品牌和示范效应等问题,其中大部分问题确实客观存在。结合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际情况,我们对委员提出的解决措施的意见是:
一、成立水义工志愿服务队,打造民间河长品牌
二、出台水义工管理细则,实现分级分类管理
三、加强民间河长业务培训,提升科技应用水平
四、完善奖励机制,激发民间河长服务热情
五、畅通政民沟通渠道,构建全民治水格局
以上是我们对提案的答复意见,敬请委员指正。衷心感谢你们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佛山市水利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