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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4-11-11 17:24:56  来源:佛山市水务局 [字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遇节假日调休按国家规定安排。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113号佛山市水务局大楼

(一)办公室

地址:水务局大楼五楼

电话:0757-83031397

传真:0757-83395504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编制运转性资金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务信息化规划,指导全市水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水务行业信息安全工作。提出有关水务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承担水务资金管理使用、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的审计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

(二)规划法规科

地址:水务局大楼三楼

电话:0757-83032673

传真:0757-83395504

研究拟订水务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务综合性的规划、政策及有关规定,牵头管理水务专项规划的编制。组织开展水务立法、水务标准化体系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同的合法性审核,统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水务改革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水务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组织法治服务、行政应诉、行政听证、行政赔偿、普法、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组织信访维稳、行政投诉、热线咨询的受理、处理和反馈工作。组织拟订水务行政执法监督政策,统一执法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水资源与供水管理科

地址:水务局大楼三楼

电话:0757-83391327

传真:0757-83395504

负责水资源和供水行业管理。指导水资源(含地下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负责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工作,编制发布市水资源公报。指导开展水资源税费征收管理、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指导地下水相关超采区综合治理。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负责节水统计,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节水灌溉,指导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推动我市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开展节水宣传。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市政供水、农村供水和二次供水建设管理和改造提升工作。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供水规划,负责供水行业管理和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管理工作,监督供水水质、水压、服务质量。指导供水企业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供水价格核算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供水企业安全生产。

(四)河湖管理科

地址:水务局大楼六楼

电话:0757-83032357

传真:0757-83395504

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与综合利用工作、河湖划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指导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计划的编制。组织、协调局机关审批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活动管理审查制度,组织指导防洪论证工作。承担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承担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管理工作,指导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制度、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按权限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水环境治理科
地址:水务局大楼五楼
电话:0757-83032956
传真:0757-83395504

负责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水环境治理规划和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市级治污设施、水体治理等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各区各部门涉及水环境流域治理的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保障、规划用地等工作,协调推进市、区水环境治理项目。协调指导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标准、规划计划。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排水管理科
地址:水务局大楼一楼
电话:0757-83031529
传真:0757-83395504

负责排水行业管理和特许经营的具体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污水处理规划、排水防涝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市政排水设施建设计划、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城市内涝的治理工作,指导城镇排水防涝管理工作。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运营单位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排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排水行业安全生产。负责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监督管理。监督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污水处理费核算工作。

)建设管理科

地址:水务局大楼七楼

电话:0757-83320129

传真:0757-83395504

负责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水务建设投资管理、水务科技和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指导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制定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程序监督管理工作。审核市级权限的水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组织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承担水务统计工作。提出市级以上水利建设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指导资金使用。承担我市水务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安排建议、统计工作,提出水务投融资工作建议。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水务工程验收。指导防洪、排涝、水利工程、市政供排水工程、引水、灌溉、河道整治、河道清淤、水力发电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水系连通、水生态建设及修复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负责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务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大中型灌排工程、涝区治理工程的建设与改造。组织拟订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的政策及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务保障工作。组织水务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交流合作。

)运行管理科

地址:水务局大楼六楼

电话:0757-83323827

传真:0757-83395504

负责指导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水利工程运行调度,促进水系连通。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标准化管理、安全监测、安全鉴定评价、白蚁防治等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汛期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跨流域、跨区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落实移民安置政策和制度。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新建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含三峡工程迁入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指导开展河道保洁和漂浮物打捞清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运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与质量监督科

地址:水务局大楼二楼

电话:0757-83031275

传真:0757-83395504

负责指导水务领域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与质量监督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拟订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规范、指引体系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水务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监管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市级水务建设工程的安全与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全市水利建设项目稽察。指导水务工程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执法监督科

地址:水务局大楼一楼

电话:0757-83380716

传真:0757-83395504

负责组织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奖励等水务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重大、复杂案件,协调跨区的水事纠纷。组织开展水行政领域专项或联合执法行动。负责市级水务规费征收工作。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十一)水旱灾害防御科

地址:水务局大楼二楼

电话:0757-83032675

传真:0757-83395504

负责组织由洪涝、暴雨、台风、干旱等引发的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防御洪水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紧急信息、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库蓄水和干旱影响评估工作。指导山洪灾害防治和防御相关工作。联系水文工作。负责监督直属单位、水利工程防洪抗旱责任制落实,指导水务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协调城市内涝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洪水风险图编制和运用工作,组织指导水务工程抢险物资储备和工程抢险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应急演练。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统计水务设施受灾情况,指导实施水务工程应急度汛项目。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十二)人事科

地址:水务局大楼四楼

电话:0757-83391515

传真:0757-83395504

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职称评聘等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水利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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