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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通过省级初审
发布日期:2023-12-18 14:34:39  来源:佛山市水利局 [字号:

  12月12日至13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熊小玲带队到我市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初审工作,市政府林小芳副秘书长作表态发言,佛山市水利局党组书记黄礼泉、局长赵颖及节水型城市创建办10个市直单位、各区政府、各供水公司分管领导陪同现场检查、参加会议汇报。

  考评组12日前往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美的洗涤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南海区文翰湖公园、五胜涌现场调研我市节水载体、海绵城市、城市水体情况,并开展资料审查,对照节水法规政策、城市供水管理、污水处理排放、节水型载体、海绵城市等29个评选指标项逐一核定。13日召开初审会,考评组在听取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汇报后,对我市节水工作的成绩和亮点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我市达到了国家节水型城市的评选标准要求,同意通过初审。

  佛山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成立由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目标、进行任务和部门分工,有效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出台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供水、排水、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利用、计划用水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批准实施了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节水管理工作制度健全,为佛山市创建节水型城市提供强力支撑。

  同时,佛山市重视节水基础管理,狠抓用水计划制度、落实节水统计、加强“三同时”管理、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强化取用水监管,不断提升城市节水管理水平;积极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大力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有效推进再生水利用,城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下一步,佛山市将以此次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为契机,加大资金支持投入,提升城市生态宜居和安全韧性,不断推动全社会节水,做好水资源保护,保障水安全,形成人、水、城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模式,让城市节水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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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玉居朝,水资源管理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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