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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水利局关于防控新冠肺炎期间办事服务指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18 11:44:54  来源:佛山市水利局 [字号:

    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内,佛山市水利局提倡服务对象使用“不见面”网上服务办事,无法使用网上服务的,请服务对象提前来电预约办理。

    网上服务指引,请参看附件。

    预约办理服务,请拨打各科室业务电话:

    规划法规科:0757-83032673

    水资源管理科:0757-83391327

    河湖管理科:0757-83032357

    建设管理科:0757-83323504、83380948

    运行管理科:0757-83323827

    安全与质量监督科:0757-83031275

    水政监察支队:0757-83353261

    水旱灾害防御科:0757-83032675

    附件:佛山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网上办事服务指引

佛山市水利局

2020年2月17日


附件

佛山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网上办事服务指引

    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把国家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在疫情防控期间,倡导市民以网上办为主、现场办为辅的办事方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相关指引如下:

    一、网上办事功能和方式

    社会公众通过网上办事渠道,获取在线申办、大厅预约、网上咨询、进度查询、结果查询、投诉、评价等政务服务,社会公众可通过网上各办事渠道详细了解。

    二、网上办事渠道和入口

    社会公众可通过网上办事方式办理企业事项,包括: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也可办理个人事项,包括:社保、公积金、户政、车辆违章等各类服务事项。目前,网上办事提供了多种途径办理方式,企业和市民可根据习惯自行选择。网上办事渠道包括:

    (一)广东政务服务网佛山分厅

    可查看市、区、镇(街道)、村(居)各部门相关事项的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具体信息,并可根据不同事项完成不同程度的事项申报。广东政务服务网佛山分厅网址: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600



    二)微信“粤省事”小程序

可办理或查询税务、生育登记、户政、社保等业务,具体服务范围见《“粤省事”佛山市域服务事项目录》可点击查看)。

    (三)微信“粤商通”APP

    可办理或查询企业开办、公共资源交易、投资建设项目等业务,具体服务范围见《“粤商通”佛山市域服务事项目录》(可点击查看)。

    (四)市民之窗自助终端

    企业市民可持二代身份证,通过分布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综合办证大厅等办事点的市民之窗自助终端机,办理交通罚款、参保证明、有线电视等相关业务。自助终端分布地址和服务范围见佛山市“市民之窗”自助服务事项目录自助终端分布地址一览表(可点击查看)。

    三、网上办事流程和服务



    1.申请人首次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需完成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如需办理工程建设类事项,个人主体实名认证的账号可信等级需达到四级(原L2),法人主体实名认证的账号可信等级需达到五级(原L3)。

    2.完成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后,查找所需办理的事项,阅读对应的办事指南后进行业务在线申办,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涉及缴费的按照线上指引进行缴费。

    3.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的个人中心进入“我的办件”栏目在线查询业务办理状态。

    4.申请人收到领取证照短信提醒或是在线查询业务办理状态为“可领证”的,可在线查询物流信息收取审批结果物,属于电子证照的可通过“我的空间”查收。

    四、网上办事咨询和投诉

    社会公众可通过网上办事的在线咨询、进度查询、投诉等功能进行办事咨询和投诉;也可以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反馈。

    五、注意事项

    现场办理事项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全口径预约,现场需出示相关预约凭证及身份信息进行确认。现场办理事项可通过“佛山通”APP、“佛山政务服务”公众号或电话提前3-7个工作日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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