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核为抓手 强化压实责任
发布日期:2018-08-24 15:51:00   来源:佛山日报  [字号: ]   
河长制湖长制考核结果将成干部奖惩任免重要依据
 

  佛山日报讯记者谈飞洋报道:昨天,市河长办召开今年第二次河长办主任会议,研究讨论《佛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等四份征求意见稿,并要求各级河长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考核的作用,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据介绍,今年1月至7月,全市11名市级河长累计巡河38次,远远超过“市级河长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要求。而为了进一步压实河长湖长责任,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做足做细,我市主动创新“自选动作”,对去年印发的《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制定了四份征求意见修改稿。其中,《办法》提出,把每年对各区党委、政府的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纳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

  2018年度考核方案明确,今年,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工作,采取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第三方评估重点考量公众对各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信心度、支持度。根据相关要求,将各级河长办的督办工作落实情况、河长制信息报送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其中,信息报送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取消该区总河长、副总河长的评优资格。

  市河长办副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刘剑锋表示,近期,我市将派出暗访组对各级河长履职、黑臭水体治理、企业偷排废水等情况进行暗访; 并主动与广州、肇庆、清远、江门等市对接,协调解决跨市河湖问题,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系统治理、联防联控。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河长办主任高荣堂要求,各级河长办要上下齐心,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考核的作用,并以考核为抓手,强化和压实各级河长责任; 加大督办力度,灵活运用“督办函”这一利器,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督促各级河长湖长切实担负起认河、巡河、治河、护河的责任,全面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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