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今年“三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我市万亩以上堤围、小(一)型以上水库2013年度防汛行政责任人及技术负责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各有关人员须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佛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http://epaper.citygf.com/szb/html/2013-04/10/content_511137312.htm